黄志龙:特别提款权排斥人民币的理由不成立
特别提款权排斥人民币的理由不成立
黄志龙
(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)
2010年11月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(IMF)拒绝了人民币成为特别提款权(SDR)的权重货币之一,其理由是人民币自由兑换程度难以达到IMF认定的标准。然而,从SDR创立的动机、货币篮子演变的历史以及当前人民币开放程度度看,人民币完全有资格入选SDR货币篮子。
一、SDR创立与定值标准
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的“特里芬两难”重大缺陷,使得上世纪60 年代初美元出现第一次危机,改革二战后建立的、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提上了议事日程。1964年,比利时提出了一个方案:增加各国向IMF的自动提款权,而不是另创新储备货币来解决国际流动性不足的问题。该方案提出后受到德法等欧洲国家的反对,但随着全球清偿力不足问题日益严重,1968年美联储宣布美元和黄金将实行价格双轨制,布雷顿森林体系名存实亡。为此,1969年IMF年会上正式通过了创立SDR的方案。
SDR创立初期,它的价值由含金量决定,当时规定35单位SDR与1盎司黄金等值,相当于1SDR =1美元。经过1971年和1973年美元贬值后,由于SDR含金量不变, 1单位SDR与1.20635 美元等值。1973年,各国货币纷纷与美元脱钩,实行浮动汇率,欧洲国家开始主张用一篮子货币作为SDR定值标准,1974 年7月,IMF正式宣布SDR与黄金脱钩,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作为定值标准,这16种货币包括1973 年前5 年中在全球商品和服务出口总额中占1%以上成员国货币。除美元外,还包括德国马克、日元、英镑、法郎、加拿大元、意大利里拉、荷兰盾、比利时法郎、瑞典克朗、澳大利亚元、挪威克郎、丹麦克郎、西班牙比塞塔、南非兰特以及奥地利先令。
1976 年7月IMF对“一篮子”中的货币作了调整,去掉丹麦克郎和南非兰特,代之以沙特里亚尔和伊朗里亚尔。1980 年9 月, IMF货币篮子简化为5 种货币,即美元、马克、日元、法郎和英镑,权重分别为42%、19%、13%、13%、13%。之后每五年IMF组织专家小组对SDR货币篮子权重进行评估和调整,2001年1月1日欧元取代法郎和马克,货币篮子组成为美元45%、日元15%、英镑11%、欧元29%。
二、SDR排斥人民币的理由不成立
IMF否决了人民币入选SDR篮子货币的决定理由不充分,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。
首先,货币自由兑换不是入选SDR货币篮子的先决条件。SDR创立最初目的是缓解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的“特里芬两难”问题,补充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中全球流动性不足,这种不足最主要是经常项目中的流动性不足,并非资本项目和外汇市场的流动性不足。尽管当前的形势与上世纪60年代有天壤之别,短期资本的跨境流动、资本项下国际支付,已经与贸易收支为主的经常项目支付不相上下。然而国际经验表明,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短期国际资本流动,对于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,远远大于正面影响,并直接成为20世纪90年代数次新兴市场金融危机的催化剂和导火索,加剧了这些危机的危害程度。当前,在全球流动性过剩、国际热钱流窜的环境下,资本项下短期资本大规模快进快出,依然是新兴经济体最主要的外部挑战,这是当前一些国家纷纷启动资本管制主要原因。因此,IMF应从历史教训和当前现实出发,扩充SDR在经常项下和贸易支付的使用范围,而不是一味强调资本项目开放作为SDR篮子货币的标准。
其次,从日本、德国和法国的情况看,这些国家货币首次入选SDR篮子时也没有完成资本项目开放。从SDR货币篮子的演变历史看,最初16种篮子货币中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完成资本项目开放。即便是简化为五种篮子货币美元、日元、英镑、马克和法郎,其资本项目完全开放也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完成的。其中,日本资本项目开放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是1967-1976年,主要是放松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的限制,第二阶段是80年代之后,逐渐放松外资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投资限制,但这一开放过程一直延续到1999年,日本才基本解除了银行、证券、保险和信托业对外资的各种限制。即便如此,在开放后日本仍然利用国内劳工、土地、行政审批等政策,对外国投资形成了极大的限制,这也是时至今日,欧美资本无论是在日本制造业还是在金融业,都始终处于边缘地位的重要原因。这一历史表明,日元是在资本项目大范围管制条件下首次入选SDR篮子货币。同样,英国、德国也是在80年代中期才完成资本项目开放,1981-1983年法国甚至还加强了对资本项目管制,直到1989年,才实现了完全开放。然而,上述历史和事实说明,日元、法郎、马克入选SDR货币篮子都没有受资本项目开放的影响。
最后,当前IMF支持适度资本管制的态度与把资本项目开放作为SDR篮子货币的先决条件的做法自相矛盾。值得注意的是,金融危机以来,IMF、全球主流经济学家和舆论逐渐承认,一定程度的资本管制,有利于各国遏制投机资本的流入。2011年4月5日IMF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了一篇支持资本管制的政策性框架文件。IMF建议,各国应利用适度的资本管制来抑制投机资本急剧增长,这打破了IMF长期以来对于资本控制的禁忌,标志着此前IMF主张为资本流动开放市场的一贯立场已发生根本转变。该框架文件在总结金融危机以来巴西、印度尼西亚、韩国、秘鲁、南非、泰国和土耳其7个国家资本管制经验的基础上,提出如果一国经济出现“货币没有低估、外汇储备超出合理水平或央行冲销成本过高、出现通胀压力或资产泡沫等经济出现过热现象,同时财政和货币政策收缩的空闲有限”,即可采取资本流入管制措施。这些措施包括针对外国短期资本和外资贷款征收托宾税、金融交易税和无息准备金等措施,或者对外资实行期限管制、投资范围限制等,各国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设计出不同的管理资本流入的政策,目的都是要控制资本流入规模。卡恩、斯蒂格利茨、麦金农、罗高夫、余永定等经济学家都承认,各国货币当局应相机抉择,采取适合本国情况的资本管制措施,抑制投机资本和热钱流入的冲击。许多研究结果表明,短期资本的大规模流动,与金融危机有着密切的关系,这次金融危机过程中,不仅是新兴经济体,发达经济体的资产价格大起大落、汇率的急剧波动,也同样受到国际资本大规模、频繁流动的影响。
三、人民币已实现经常项目完全开放,资本项目已有较大程度开放,完全有理由和资格入选SDR货币篮子
2010年11月,IMF对SDR货币篮子进行五年例行审查,继续维持四种货币构成,但对各种货币权重进行了调整,美元权重由2005年审查确定的44%下降至41.9%,欧元的权重由34%上升为37.4%,英镑由11%升至11.3%,日元权重由11%下降至9.4%。这种做法,完全漠视了中国、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和贸易日益重要的现实,是一种以发达国家自身的标准,通过国际机构强加于发展中国家的行为。关于人民币没有入选SDR,IMF解释的原因是人民币自由兑换程度无法达到IMF认定的标准。
然而,从人民币的自由兑换程度看,1996年人民币已经接受了《IMF协定》第八条款,实现了经常项下完全自由兑换。在资本项下,根据IMF划分的7大类43项资本交易项目中,无限制或限制较少的有19项,占44%,有一定管制的有18项,占42%,严格管制的有6项,占14%。当前,我国严格管制主要集中于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、衍生工具和其他工具以及个人资本交易等项目。然而,近年来中国已经通过QFII和QDII的渠道,逐渐放宽证券资本的进入和流出限制,投资限额持续增加,对于个人资本交易项目的限制,也在全面放松,近年来关于国际资本投资我国房地产市场现象,或者境内资本投资境外房地产市场,我们也都习以为常了。由此可见,当前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已经实现了较大程度的开放,且自由兑换程度远远超过了当时日元、马克、法郎首次入选SDR的情况。
从中国经济对全球的影响和人民币受国际认可程度看,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、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,人民币在大中华经济圈、东盟和周边地区受认可程度较高,中国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,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规模大幅上升,各国央行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异常强烈。根据前述1974年SDR首次组建的16种货币篮子时,以一国出口占全球份额超过1%为标准,加上中国经济综合实力、人民币币值稳定和快速国际化的趋势,以及人民币较为开放的资本项目,使得人民币有理由和资格成为SDR的权重货币之一。
时间:2011年06月24日 信息来源: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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